物證檢驗以及鑑定職位有哪些 瑞麗範 心理 1.8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DNA,法醫,物證,生物工程,法醫學。崗位職責:1、負責法醫物證專業的各項鑑定、實驗及相關工作2、獨立完成接案、鑑定實驗、分析數據、出據鑑定報告、與其他實驗員互查報告3、負責配合完成能力驗證及認證認可工作4、負責輔導和督促鑑定人助理及實習生5、完成專業室負責人和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TAG標籤:物證 職位 檢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