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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分戶需要什麼條件

未婚分戶需要什麼條件

公民沒有結婚,若需要辦理家庭分戶,是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戶口簿,房產證明等資料到當地戶籍部門申請辦理分戶手續的,非婚姻辦理分戶是要求提供2個以上有效的房產證明資料纔可以申請辦理。

公民因婚姻、居住等原因分開的可申請分戶,需提交的證明材料:申請人書面報告、原戶口簿、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及小孩的《出生醫學證明》或房產證明,屬結婚分戶的,還須提供《結婚證》。上述證明材料提交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後,經審覈理由正當、證明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有關手續,同時制發新的《戶口簿》。

相關知識:不被允許進行分戶的情況

1、年齡未滿18週歲的

18週歲是我國法律規定的成年,即可以對自己的一切行爲承擔法律責任的年齡。所以,即使子女有勞動能力,已經可以獨立生活,但沒滿18週歲仍禁止分戶。

2、與父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子女如果經常與父母在一起吃住,分戶僅爲了增大土地和住房面積,在房屋面積與人口數合理的情況下是不允許的。即使是人多屋小的情況,在不相互生活獨立時,也通常不以分戶來解決,可以申請集體劃分土地增大宅基地面積。

3、拆遷地區

前幾年經常出現夫妻假離婚,家人分戶的情況,以求在拆遷補償中多得到賠償金和房子。由此很多夫妻“假離婚”變成“真離婚”,爲了杜絕這些不良現象,現在規定正處拆遷徵地時期時地區,不再允許進行分戶。

分戶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分戶所需的材料有村小組證明、村委會證明、以及家庭成員簽字按手印的文件(可手寫、可打印)。同時準備好身份證複印件、結婚證複印件、你本人戶口本原件、一寸照片。

溫馨提示:在家庭成員證明材料上,必須要說明家裏的哪塊耕地、哪一間房屋是分給你的,必須有這個條件才能成立。

沒有結婚也是可以分戶口的,但是會有一些限制條件,結婚證並不屬於分戶口限制條件的必要因素。

二、沒結婚分戶口的條件

沒結婚分戶口主要有以下這些條件:

1、子女成年

只有成年子女可以分戶口,沒有結婚沒關係,但是必須年滿18週歲。未成年人還是要在父母的庇護下生活哦!

2、獨立住處

成年子女不與戶主居住在一處,需要有獨立住處,單獨的地址纔可以分戶,但是可以沒有房產證,房產證不是分戶的必要條件。

三、沒結婚辦理分戶口需要的資料

沒有結婚辦理分戶口的話需要以下這些資料:

1、戶口本和身份證原件

2、申請分戶的申請表

3、分戶的證明材料

4、房產證或者租賃房屋的契約

攜帶以上材料在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分戶手續就可以了。

1、分戶申請人爲該戶口簿戶籍載明所在登記人

2、分戶申請人爲已婚登記成年人

3、要求分戶的戶口簿所載戶籍未被公安行政機關凍結

4、該戶口簿戶籍處不動產房屋爲可經析產後分別獨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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