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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考的成績是怎麼計算的

省考的成績是怎麼計算的

省公務員招生考試分爲筆試和面試。筆試公共科目爲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各科滿分均爲100分。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面試主要採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根據職位特點,經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同意,也可採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情景模擬、文件筐作業等方式面試。面試滿分100分。

根據職位需要,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和省直單位可採取相應的測評辦法測試專業知識或實際操作技能,滿分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採取相應的測評辦法測試專業知識或實際操作技能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60%+專業知識測試成績或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或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以後兩位數。

省考筆試成績的算法 一般省考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採取相應的測評辦法測試專業知識或實際操作技能的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60%+專業知識測試成績或實際操作技能測試成績×40%。

省考分數分爲筆試和麪試,筆試和麪試這樣計算:

1、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各爲50%。考生權重成績的計分公式爲: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筆試成績的計分公式爲: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50%+申論成績×50%

3、報考公安機關職位筆試成績的計分公式爲: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40%+申論成績×30%+公安專業科目成績×30%。

4、筆試閱卷結束後,由公務員局根據成績彙總分析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5、面試滿分爲100分,合格分數線爲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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