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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變更總包單位流程

工程變更總包單位流程

   工程變更總包單位流程按照以下辦理:

1、編寫變更資料,包括變更申請,變更計算書、變更預算、變更圖紙、變更前後費用對比。

2、變更的所有資料項目經理簽字蓋章,報請監理工程師簽字蓋章。

3、監理工程師簽字蓋章完成報設計簽字蓋章。

4、最後報請業主審覈批准。

5、業主主持召開變更會,監理設計施工單位參加,形成會議紀要。

6、業主簽字認可,簽署意見。

工程變更總包單位流程

發包人須在變更實施前發函,總包接到指令後綜合報批報建、結構安全、工程進度等因素,在5個工作日內回覆初步方案(包含初步的變更方案及對工期、採購、成本的影響等:發包人收到初步方案後,在5個工作日內反饋是否實施意見總包在取得發包人的反饋意見後,5個工作日內編制詳細方案(含相應的工程、採購計劃等及詳細的成本預算等)上報發包人審批後予以實施。

發包人可根據具體變更事項對以上變更流程及變更時效進行調整(流程合併,時效延長等)。

工程變更總包單位流程

工程變更,一般由施工單位報監理單位,監理單位認爲合理後,報總包單位,總包單位報給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審批後報原設計單位。設計單位審批認爲合理後再返回建設單位,建設單位返給總包單位,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