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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宣傳部的職責

市委宣傳部的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委有關意識形態方面的方針、政策制訂並組織實施我市宣傳文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事業建設規劃。

(二)負責對全市宣傳系統包括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社會科學研究及有關社會團體的業務實施指導、協調和管理。

(三)負責組織、指導全市理論學習、理論研究、理論宣傳工作協助市委做好同級和下一級黨委中心組學習的計劃、服務和管理工作會同市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負責編寫黨員教育教材組織與協調市社會科學規劃工作,對市社科院、市社科聯的業務實施方針政策的指導。

(四)管理新聞宣傳工作,引導社會輿論對新聞出版、廣播電視部門的業務實施方針政策的指導和歸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申辦報刊、出版社(包括音像出版社)、廣播電臺、電視臺的初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和協調對新聞出版、廣播電視業的治理工作。

(五)規劃和宏觀指導全市精神產品的生產和文化藝術工作,保證黨的文藝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對市文化局、市文聯等部門的業務實施方針政策的指導和歸口管理。

(六)規劃和部署全市宣傳思想工作組織進行黨的中心任務和方針、政策的宣傳,以及政治、經濟、文化活動的社會宣傳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和改進思想教育工作指導並總結推廣城鄉基層宣傳思想工作經驗,編寫有關宣傳材料負責全市企(事)業單位政工人員專業職務資格的評定、考覈、培訓工作指導市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和企業文化協會的工作。

(七)研究制訂精神文明建設的規劃、措施、對策指導、部署、協調全市羣衆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保證中央和省、市委有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

(八)指導和協調、組織我市對海外、對港澳臺的宣傳工作協調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常駐廣州的港澳新聞機構和來訪記者的採訪安排和接待工作負責港澳記者、藝員來穗採訪、演出的報批、管理工作負責市對外宣傳報道、對外新聞發佈的策劃、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管理、協調本市網絡新聞宣傳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重大的對外宣傳和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九)受市委委託,協助市委組織部管理市直宣傳系統各局級單位領導幹部,指導其領導班子建設對區、縣級市黨委宣傳部長的任免提出意見聯繫市宣傳系統的知識分子和專家學者,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知識分子和專家學者工作。

(十)研究制訂我市宣傳文化事業發展的指導方針和總體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宣傳文化發展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文化經濟政策協調宣傳文化系統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

(十一)協助市委人民武裝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規劃、指導、協調全市國防教育工作。

(十)承辦市委和上級宣傳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根據中宣部、省委宣傳部和市委的部署,制訂全市宣傳思想工作的規劃和措施,協調全市宣傳文化系統各單位之間的關係

(二)負責指導全市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理論輔導和考覈考試工作,抓好市級和區縣(市)中心組的學習配合市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歸口管理市社科聯

(三)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全市新聞單位的工作對市廣播電視臺、常德日報社進行方針、政策的指導,代管湖南日報社、省電視臺、省廣播電臺駐常記者站和市新聞學會

(四)負責組織、協調、管理涉外宣傳活動,做好上級對外新聞單位和採訪記者的接待和採訪聯繫工作,負責規劃、審定、管理對外宣傳品的製作和發送

(五)負責全市對外、對港澳宣傳工作的協調和管理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涉臺問題的對外宣傳工作指導和協調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六)歸口管理、統籌協調全市互聯網上的新聞宣傳工作

(七)負責從宏觀上指導精神文化產品的生產和文化市場的管理工作聯繫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市文聯,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上實施領導

(八)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和羣衆性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領導相關社團的工作

(九)配合政府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宣傳文化系統的事業建設和發展

(十)受市委委託,協同市委組織部管理市直宣傳系統市委管理的幹部指導本系統黨建、紀檢監察、思想政治工作、幹部培訓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全市新聞系列和企事業政工幹部職稱評定的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規劃、指導、協調和落實文化名城建設任務

十二)負責規劃、指導、協調和落實全市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工作

(十三)聯繫市體育局的有關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具體如下:

    (一)根據中宣部、省委宣傳部和市委的部署,制訂全市宣傳思想工作的規劃和措施,協調全市宣傳文化系統各單位之間的關係

(二)負責指導全市理論研究、理論學習、理論宣傳、理論輔導和考覈考試工作,抓好市級和區縣(市)中心組的學習配合市委組織部做好黨員教育工作歸口管理市社科聯

(三)負責引導社會輿論,指導、協調全市新聞單位的工作對市廣播電視臺、常德日報社進行方針、政策的指導,代管湖南日報社、省電視臺、省廣播電臺駐常記者站和市新聞學會

(四)負責組織、協調、管理涉外宣傳活動,做好上級對外新聞單位和採訪記者的接待和採訪聯繫工作,負責規劃、審定、管理對外宣傳品的製作和發送

(五)負責全市對外、對港澳宣傳工作的協調和管理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涉臺問題的對外宣傳工作指導和協調對外文化交流工作

(六)歸口管理、統籌協調全市互聯網上的新聞宣傳工作

(七)負責從宏觀上指導精神文化產品的生產和文化市場的管理工作聯繫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市文聯,並在政治方向和方針政策上實施領導

(八)負責規劃、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務和羣衆性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領導相關社團的工作

(九)配合政府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宣傳文化系統的事業建設和發展

(十)受市委委託,協同市委組織部管理市直宣傳系統市委管理的幹部指導本系統黨建、紀檢監察、思想政治工作、幹部培訓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全市新聞系列和企事業政工幹部職稱評定的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規劃、指導、協調和落實文化名城建設任務

(十二)負責規劃、指導、協調和落實全市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產業發展工作

(十三)聯繫市體育局的有關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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