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西部支教有哪些優厚待遇
西部計劃工資待遇
1、中央財政按照西部地區每人每年3萬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萬元)、中部地區每人每年2.4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地方財政統籌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自身財力,按月發放志願者工作生活補貼,承擔志願者社會保險單位繳納部分,爲志願者購買重大疾病、人身意外傷害等商業保險。
2、 各縣級項目辦及基層服務單位積極爲志願者提供交通、住宿和伙食等方面的便利。
西部計劃優惠政策
1、 服務2年以上且考覈合格的,服務期滿後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參加西部計劃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志願者服務期滿且考覈合格後2年內(研究生支教團志願者自研究生畢業時開始計算),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各類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等方面可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相關政策。
3、 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按規定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享受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
4、服務期滿考覈合格的,依實際服務年限計算服務期及工齡(參加工作時間按其到基層報到之日起算),並在服務證書和服務鑑定表中體現。
5、 服務期滿1年且考覈合格後,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定。
6、 出省服務的和在本省服務的志願者享受同等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