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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三大泰斗

民法三大泰斗

三大泰斗分別是史尚寬、肖蔚雲、商鞅

1、史尚寬先生是民國時期的著名的法學家,不僅從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民法典的起草,擔任了民國時期的"立法委員"、"考選部部長"等職務,有着豐富的實踐經驗,而且"餘復從事著述",涉獵的領域廣泛,幾乎包含了法學的大部分領域,其中主要有民法、刑法、憲法、行政法和勞動法等。

2、肖蔚雲先生是中國著名法學家,1927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畢業後留校任教。曾留學蘇聯4年。先後擔任香港、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委員,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是北京法學會名譽會長、中國憲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

3、商秧,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法學家之一,同時他也是中國歷史上最大的功臣之一。

中國民法學的泰斗有:

1、江平(1930—— ),最負盛名的民商法專家,原中國政法大學校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編纂負責人,被譽爲“中國民法三傑”之一。

江平教授1930年12月出生,浙江省寧波市人。1948年至1949年就讀於北京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學法律系,1956年畢業現爲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導師。

2、梅仲協

梅仲協 (1900-1971) 字祖芳,浙江永嘉人。法國巴黎大學法學碩士,1933年後在國立中央大學(南京大學前身)和中央政治學校擔任民法講席,曾任中央政治學校法律學系主任,抗戰期間重慶東吳大學教授。

3、謝懷栻

謝懷栻,男,漢族。湖北省棗陽縣(現爲市)人。1919年8月15日生。1938年在重慶入中央政治學校大學部法律系,1942年畢業。次年參加高等文官考試司法官考試合格。

1944年後歷任重慶、臺北、上海各地法院推事。1948年任上海國立同濟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兼任上海大夏大學教課,講授民法、民事訴訟法。

1979年到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民法研究室工作,任副研究員、研究員,擔任過碩士生導師,兼任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於1988年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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