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年限
八到十年左右,具體年限根據設計規範而定。
壓力容器,是指盛裝氣體或者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因爲壓力容器的危險性,壓力容器的安全和使用壽命要求非常高,規定也非常嚴格。
《簡單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有規定,對簡單壓力容器有推薦使用壽命(在壓力容器銘牌上標註有使用年限)。
根據HG/T20580-2011《鋼製化工容器設計基礎規定》
8 年設計壽命
一般容器、換熱器:10年
壓力容器設計、製造、安裝、維修,壓力容器操作證有效期是四年。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在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合格期間內有效。是沒有規定有效期的,只要你定期檢驗在有效期內,你的證就是有效的。這是《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辦法》 國質檢鍋[2003]207號 第四條 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在鍋爐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合格期間內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