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的小貨車年檢最新規定 瑞麗範 心理 2.08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貨車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一次。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必檢一次。 TAG標籤:貨車 年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