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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雙流生育津貼2022年新標準

成都雙流生育津貼2022年新標準

一是用人單位按要求參加了生育險,履行了繳費義務

二是職工符合計劃生育的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可享受生育津貼、報銷生育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報銷標準

1、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

補償標準爲: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爲計發基數。

1)職工享受的生育津貼,以職工生育或流產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數),再乘以下列產假具體天數計發:

(2)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不區分孩次都可以再延長60天),其中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3)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沒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享受的生育津貼,以個體人員生育或流產前12個月本人生育保險繳費工資總額除以365(天數)後,再乘以下列具體天數計發:

(1)生育的按98天計。其中難產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

(2)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按15天計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按42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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