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史既往史的區別
1、個人史的範圍包括既往史,二者是包括與被包括的關係。
2、個人史包括疾病既往史、家族史、用藥史、婚姻史、生育史等等。
(1)疾病既往史
主要是看之前有沒有什麼疾病,會影響現在的工作和生活。
(2)家族史
主要是看個人家庭關係,還有家庭背景等,影響工作的發展等。
(3)用藥史
主要是看有沒有藥物過敏,用藥的時候以防會出現併發症。
(4)婚姻史
是看有過幾次婚姻,或者沒有結婚,有很多工作崗位要選擇合適的。
(5)生育史
有的工作是要加班熬夜,如果有小孩會有些影響的。
3、既往史包括既往健康狀況和既往患病情況。
既往史,又稱過去病史,是指醫生在要求患者就醫時詢問患者的既往健康狀況和既往疾病的問題。既往健康狀況包括飲食習慣等,患者平時的健康狀況可能與其當前疾病有關,因此對分析判斷當前疾病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