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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理學中對女子的要求

宋代理學中對女子的要求

宋代的程朱理學強化了董仲舒新儒學的三綱五常理論,並進一步提出了“存天理,滅人慾”的封建倫理道德觀,說出了“餓死事小,失節事極大”的謬論。

理學家們把夫爲妻綱作爲亙古不變的天道,認爲婦女只能夠作爲男性的附庸,宣揚男尊女卑,對婦女進行戕害!

隨着程朱理學的興起,對女性貞潔的道德要求走向了極端。所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和男子“若娶失節者以配身,是己失節”。

明清時期,統治階級用法律的形式褒揚、獎勵婦女守節,貞操觀念普遍化、制度化,對女性貞操的要求發展到瘋狂的程度,丈夫病危或戰亂將至,妻妾便先殉死以表忠貞。

節烈本是內心自覺遵守的道德,卻成爲女性惟一不幸的選擇,真所謂求生不得、尋死不甘,成爲剝奪婦女生命和自由的殺人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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