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重疾險是強制買嗎
不是強制性,與醫保不同
1、性質不同
醫保屬於社會保障,是人人都享有的一項公民權利。而深圳專屬重疾險屬於商業保險,是投保人和保險公司自願簽訂合同而達成的。
2、強制性不同
醫保是國家保險制度,具有強制性,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實施,是爲在職員工繳納保險的非盈利行爲。深圳專屬重疾險本質上是根據商業合同進行保障的保險,不具有強制性。
3、保障範圍不同
醫保保障的是人們最基本的醫療需求,但醫保受一定的保障範圍限制,自費藥、進口器械等往往不能報銷,報銷額度也有一定限制。而深圳專屬重疾險是專門針對重症疾病進行保障的保險,聚焦28種高發病率的重大疾病,符合合同範圍內重疾要求的,都可以進行賠付,補充醫保所不能覆蓋的方面。
4、面向人羣不同
醫保是國家福利,是面向全中國人民的,平等享有的保險。深圳專屬重疾險是面向深圳社保參保人羣的地方福利,僅對簽訂參保合同的人羣進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