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戶籍所在地。按規定無戶(黑戶)人員應該帶有關證件手續去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上戶口。
戶口遷移證件遺失或者超過有效期限造成的無戶口人員,可以向簽發地公安機關申請補領、換領戶口遷移證件,憑補領、換領的戶口遷移證件辦理戶口遷移登記。
流浪無戶籍人員怎麼落戶
流浪者戶籍,應當在其籍貫(原住所)辦理戶籍手續,在完成戶籍辦理之後根據戶籍信息辦理具名身份證。
我國戶籍實行,一人一個戶籍,戶籍標識爲身份證號碼。
對於流浪者戶籍,首先應當覈實其所在地,如果無法覈實或者覈實不存在,應當由流浪者所在地民政部門出具有關證明,並根據戶籍管理部門要求辦理戶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