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積金一次提取要求
一、西安公積金提取條件
第四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取時公積金本息一次結清,註銷公積金賬戶:
(一)達到國家法定離退休年齡,或已正式辦理了離退休手續的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繳存人去世,有繼承人或受遺贈人領取的
(五)繳存人爲農業戶口或非西安戶口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第五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年辦理一次提取手續,賬戶留存最近3個月繳存額:
(一)償還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二)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以上部分的。
第六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年辦理一次提取手續:
(一)正在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患嚴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三)連續失業兩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收入,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符合前款第一項、第三項的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時,應當在提取時做銷戶處理。符合前款第二項情況的,提取總額不得超出家庭應負擔的醫療費用。
二、西安公積金提取流程
第十條職工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應當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填寫西安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表,經單位審覈符合提取條件的,在審批表上籤署意見並加蓋預留印鑑。
第十一條職工應當持審批表及有關證明資料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審批手續。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做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決定。不予提取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第十二條准予提取的,職工應當持審批表以及本單位出具的轉賬憑證,到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手續。
第十三條職工本人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批手續時,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明。委託他人辦理的,受委託人應當提供委託手續,以及委託人和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