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安全工程師考試 瑞麗範 心理 2.55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分爲兩科,分別是:《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實務與案例分析》。一、考試目的適應中小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實際需要,選拔掌握基本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具有必備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工作能力的專業人員。加強安全專業人員隊伍建設,發揮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的作用,提高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二、考試性質註冊助理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是一項國家職業資格考試,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按照全國統一的《考試大綱》要求,組織命題和考試。 TAG標籤:考試 助理 工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