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汽車進島最新通知:
1、外地號牌小客車進入海南省行政區域道路行駛,每一自然年度內可通行天數累計不超過120天。不佔用道路行駛時不計入當年通行天數。通行天數當年有效,不跨年度累計計算。
2、限期通行實行智能無感化管理。外地號牌小客車進入海南省行政區域通行無需辦理登記,由管理系統自動統計其行駛情況。
3、單位或個人申請辦理小客車註冊登記、轉移登記及遷入本省變更登記的,應按《海南省小客車保有量調控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申請取得指標。
4、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特種車輛及非管運性質的新能源小客車進入本省道路行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