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瑞麗範 心理 9.09K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爲了培育、規範礦業權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和《探礦權採礦權轉讓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其管轄海域出讓、轉讓礦業權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探礦權、採礦權爲財產權,統稱爲礦業權,適用於不動產法律法規的調整原則。 TAG標籤:管理 採礦權 轉讓 實施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