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民中心可辦理身份證嗎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只能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爲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法律分析:不可以的,只能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第七條 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週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週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爲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八條 居民身份證由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