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吧開設規定 瑞麗範 心理 3.2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開設酒吧有如下主要規定:1,學校、幼兒園200米周邊不得開設酒吧。2,酒吧必須建立巡查制度,在營業期間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消費。3,酒吧應當在營業場所入場顯著位置設定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標誌標牌。4,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酒吧營業管理人員應當要求出示身份證件。 TAG標籤:酒吧 開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