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牆施工縫留置高度規範
施工縫留置位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柱:宜留置在基礎、樓板、樑的頂面,樑和吊車樑牛腿、無樑樓板柱帽的下面:
2、與板連成整體的大截面樑(高超過1m),留置在底板面以下20-30㎜處。當板下有樑託時,留置在樑託下部:
3、單向板:留置在平行於板的短邊的位置
4、有主次樑的樓板,施工縫應留置在次樑跨中1/3範圍內
5、牆:留置在門洞口過樑跨中1/3範圍內,也可留在縱橫牆的交接處
6、雙向受力板、大體積混凝土結構、拱、穹拱、薄殼、蓄水池、鬥倉、多層鋼架及其他結構複雜的工程,施工縫的位置應按設計要求留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