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四個能力
消防“四個能力”是公安部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提出的,即:
1、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2、撲救初期起火能力
3、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四個能力是指: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1、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單位應建立防火檢查、巡查隊伍,單位應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單位實行每日防火巡查,並建立巡查記錄。
2、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單位應建立兩支隊伍(滅火第一戰鬥力量隊伍、滅火第二戰鬥力量隊伍),發現火災後,起火部位員工1分鐘內形成滅火第一戰鬥力量。
3、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
熟悉本單位疏散逃生路線,熟悉引導人員疏散程式,熟悉遇難逃生設施使用方法,熟悉火場逃生基本知識。
4、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掌握消防法律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單位、崗位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掌握報警、滅火及疏散逃生技能,掌握安全疏散線路及引導疏散的程式方法,掌握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及操作程式。
一是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切實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
二是提高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切實做到“火情發現早、小火滅得了”
三是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切實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
四是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切實做到“消防設施標識化、消防常識普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