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大學聯考提前批錄取原則
1)投檔排序
根據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合成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確定投檔位序。合成總分(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時,比較“3+1+2”考試科目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高低,高者優先。
(2)同分處理
“3+1+2”考試科目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時,按以下原則進行排列:
第1位序,比較語文加數學兩門合計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2位序,比較語文和數學兩門中的單科較高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3位序,比較外語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4位序,普通類專業按選考物理、歷史分開兩類比較物理或歷史成績高低,高者優先藝體類專業比較術科統考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5位序,比較兩門再選科目中的單科較高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6位序,比較兩門再選科目中的單科次高成績高低,高者優先
第7位序,單科成績均相同的同時投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