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訊,通話記錄,電話本等。
資訊採集是屬於人員資訊提取,用於充實人員資訊資料庫,為破案找線索之用。五提取:
1、
人員身份確認(核實戶籍資料)。
2、
指紋提取。
3、
手機資訊提取。
4、
DNA採集(有唾液提取、血液提取等)。
5、
有交通工具的排查是否屬嫌疑車輛。(有吸毒嫌疑的要進行尿液檢驗)。
五提取主要針對在巡邏中發現的無法出示身份證或行跡可以人員,對破獲轄區內的案件提供有用的線索。
被提取人不會留下案底(沒做違法的事情),排除嫌疑後就可以回家,性質屬於詳細登記而以,所以不用擔心。 另外派出所對被提取物件有保密義務,這點打可以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