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計劃主管單位是
團中央。
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以下簡稱"西部計劃")是由團中央、教育部共同組織實施的,財政部、人事部給予相關政策、資金支援。從2003年開始,通過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數量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到西部貧困縣的鄉鎮從事為期1-3年的教育、衛生、農技、扶貧及青年中心建設和管理等方面的志願服務工作。
團中央。
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以下簡稱"西部計劃")是由團中央、教育部共同組織實施的,財政部、人事部給予相關政策、資金支援。從2003年開始,通過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數量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到西部貧困縣的鄉鎮從事為期1-3年的教育、衛生、農技、扶貧及青年中心建設和管理等方面的志願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