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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魏忠賢傳原文

明史魏忠賢傳原文

      肅寧(今屬河北)人。少無賴,與群惡少賭博,不勝,於明神宗萬曆中自宮,變姓名李進忠入宮,其後乃複姓,賜名忠賢。初隸太監孫暹,後事中官魏朝,得識熹宗乳母客氏,並與之私通。

   熹宗即位,以客氏故,擢司禮太監。忠賢不識字,然頗強記,猜忍陰毒,逐魏朝,殺王安,結王體乾、李承貞為羽翼,以善導帝倡優伎樂及狗馬射獵得帝寵信,命兼掌東廠,諸宦官皆唯命是從。

  又結大學士沈㴶為外援,引其私魏廣微入內閣,因此權勢日盛,時曾被東林名士所廢斥之邪黨,多依附之,結成死黨,有“五虎”、“五彪”、“十狗”、“十孩兒”、“四十孫”之稱。忠賢利用“梃擊”、“紅丸”、“移宮”三案之爭以及熊廷弼之獄,令其黨羽搏擊正直諸臣,致使汪文言、趙南星、楊漣、高攀龍等被殺或削籍遣戊。內外大權一歸忠賢,自內閣、六部至四方總督、巡撫、遍置死黨。

   熹宗性機巧,好親自動手為木工之事。每當其專心操作時,忠賢則奏事,帝厭之,則稱“朕已悉矣,汝輩好為之。”(《明史·魏忠賢傳》)因此魏氏更加肆無忌憚,為所欲為。出宮則坐文軒,羽幢青蓋,四馬若飛,鐃鼓鳴鏑之聲相隨,所過之處,士大夫遮道拜伏,至呼九千歲。一時群凶煽虐,流毒海內,各地督撫為其建生祠以祀。毅宗即位,貢生錢嘉徵劾忠賢十大罪,命逮治,乃自縊而死。

   崇禎二年(1629),定逆案,其黨大部被斥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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