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與記字的區別
區別一、釋義不同:
記:
1、把印象保持在腦子裡。
2、記錄記載登記。
3、記載、描寫事物的書或文章(常用於書名或篇名)。
計:
1、計算。
2、測量或計算度數、時間等的儀器。
區別二、字源不同:
記: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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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記的組詞:
1、忘記 [ wàng jì ]
解釋:經歷的事物不再存留在記憶中不記得。
引證:朱自清 《背影》:“我與父親不相見已二年餘了,我最不能忘記的是他的背影。”
2、記得 [ jì de ]
解釋:想得起來沒有忘掉。
引證:沈從文 《從文自傳·預備兵的技術班》:“我記得那天迴轉家裡時,家中人問及一切,竟對我親切的笑了許久。”
3、記住 [ jì zhù ]
解釋:留在記憶中。
二、計的組詞:
1、總計 [ zǒng jì ]
解釋:合起來計算。
2、計算 [ jì suàn ]
解釋:根據已知數通過數學方法求得未知數。
引證:丁玲 《母親》一:“大奶奶年輕的時候也不算不精明,可是做丈夫的更有計算,左勸右勸又買些頂精緻的煙具,甜言蜜語,就把大奶奶也拖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