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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飲料應該具備哪些標誌

合格飲料應該具備哪些標誌

4、1~4.9 以及4.11 分類所描述的飲料均可新增或本身含有二氧化碳,含有二氧化碳的飲料可聲稱

2、4.2-4.9以及4.11分類所描述的飲料類別相應的飲料濃漿,按照標籤標示的使用(食用)方法或稀釋倍數加以稀釋後應符合表1對應飲料類別的技術要求

產 品採用兩種或兩種以上類別交叉命名時,應同時符合相應類別的基本要求,食品新增劑和營養強化劑的使用應按照產品命名的末尾類別執行GB 2760和GB 14880。如聲稱果汁碳酸飲料的產品應同時符合表1中對果汁飲料和碳酸飲料的基本要求,食品新增劑和營養強化劑的使用應符合GB 2760和GB 14880對碳酸飲料的要求。

3、經過發酵的某類飲料,可以稱為發酵某類飲料。

GB 15266-2009 運動飲料

應標註可溶性固形物、鈉、鉀的含量範圍

GB 17323-1998 瓶裝飲用純淨水

1、產品標籤上應按GB 7718的有關規定標註:產品名稱、淨含量、製造者(或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保質期和產品標準號。產品名稱與淨含量須排在同一視野。 2、採用蒸餾法加工的產品方可用“蒸餾水”名稱其他方法加工的產品不得使用“蒸餾水”名稱。在使用“新創名稱”、“奇特名稱”、“牌號名稱”或“商標名稱”時,在其產品名稱後需用醒目字樣標明“飲用純淨水”。 3、包裝箱上除應標明產品名稱、製造者(或經銷者)的名稱和地址外,還須標出單件包裝的淨含量和總數量。

GB 8537-2008 飲用天然礦泉水

1、標示天然礦泉水水源點名稱2、標示產品達標的界限指標、溶解性總固體含量以及主要陽離子(K+、Na+、Ca2+、Mg2+)的含量範圍3、當氟含量大於1.0mg/L時,應標註“含氟”字樣。4、標示產品型別,可直接用定語形式加在產品名稱之前,如:“含氣天然礦泉水”或者標示產品名稱“天然礦泉水”,在下面標註其產品型別:含氣型或充氣型對於“無氣”和“脫氣”型天然礦泉水可免於標示產品型別。5、除非經國家有關部門審批認可,否則標籤上不得聲稱有醫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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