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記分週期怎麼記
1、記分週期:一個記分週期為12個月,總分為12分,12分扣滿需要接受科目一再教育。
2、扣1分: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不按規定會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行駛證、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寬高超過規定的...
3、扣2分: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駕駛機動車過程中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行為的...
4、扣3分:不按規定年檢、違反禁令標誌、在道路上發生故障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警告標誌的...
5、扣6分:違反交通訊號燈、不避讓校車、違反佔道等行為....
6、扣12分:酒後駕駛、超速50%以上、遮擋號牌、肇事逃逸、高速公路逆行、偽造、與證有關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