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審判是誰主持的 瑞麗範 心理 2.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東京審判(Tokyo Trial)是指1946年5月3日至1948年11月12日,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日本東京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日本首要甲級戰犯的國際大審判,審判物件包括東條英機、鬆井石根、土肥原賢二等對中國和亞洲乃至全世界犯下累累罪行的戰犯。中國法官梅汝璈代表中國方面參加東京審判,任中國駐國際法庭法律代表團團長、首席檢察官和首席法官。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由中國、蘇聯、美國、英國、法國、荷蘭、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印度、菲律賓11個國家代表組成。 TAG標籤:主持 審判 東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