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籍港澳通行證續簽規定 瑞麗範 心理 3.2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未滿16週歲的兒童辦理個人旅遊再次簽註,可由監護人(父母)一方陪同或代辦,持有效的港澳通行證、戶口簿、出生證明及陪同或代辦監護人身份證即可辦理。2.如果是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還需單位出具意見,即在《關於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上蓋章簽字,並勾選相應的簽註選項。 TAG標籤:通行證 廣東籍 續簽 港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