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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勘四法

校勘四法

"校勘四法”是著名史學家陳垣先生的校勘學名著《校勘學釋例》中所提出的。其具 體內容:(1)對校法:即以同書之祖本與別本對校,要求校出各本異同,並注於其旁的校勘 方法。(2)本校法:是以本書前後互證,比較其異同,從而發現並斷定其中的錯誤的校勘方 法。這是在沒有同書的其他版本可以對校的情況下所採用的一種校勘方法。(3)他校法:是 用他書校本書的一種方法。即取諸本書以外的其他書籍的有關資料來校勘,以解決問題的校 勘方法。(4)理校法:此是運用分析、綜合、類比等手段,從情理上推斷古書文字訛誤的校 勘方法。理校必須是在對校、本校、他校都不能有效地校勘古籍的條件下,才能使用的校勘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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