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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場所噪音標準

娛樂場所噪音標準

國家沒有規定歌廳(KTV)的營業時間,噪音標準不能超過白天為55分貝,夜間為45分貝。

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按照規定,城區噪音標準分為6種。

第一種是特殊住宅區,規定白天不超過45分貝,夜間不超過35分貝。

第二種是居民文教區,規定白天不超過50分貝,夜間不超過40分貝。

第三種是一類混合區,即一般的商業、居民混合區,規定白天不超過55分貝,夜間不超過45分貝。

第四種是二類混合區,即商業中心區,工業、商業、少量交通與居民混合區,規定白天不超過60分貝,夜間不超過50分貝(相當於正常交談聲音)。

第五種是工業集中區,規定白天不超過65分貝,夜間不超過55分貝第六種是交通幹線、道路兩側區域,規定白天不超過70分貝,夜間不超過55分貝。

對於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的內部聲音控制,國家明確規定不得高於96分貝,可是對於娛樂場所的邊界噪音,也就是娛樂場所透過門窗傳出來的聲音分貝就沒有明確的規定了。

但是在我國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 )中有相關的規定:居民住宅、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科研設計、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屬於1類聲環境功能區,晝間噪聲限值55dB(A)夜間噪聲限值45dB(A)。若是娛樂場所在正常的營業時間,產生的噪音超過這個標準,也算是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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