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執行人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瑞麗範 心理 1.2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失信人員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實際收入情況和當地的生活水平、執行人的意見、家庭情況來確定。在執行工作時要給被執行人及其被撫養人生活保留必要的財產。限制消費的被執行人因生活或者經營必需,而進行本規定禁止的消費活動的,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行。限制消費措施由申請執行人提出書面申請,經人民法院審查決定,必要時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決定。  TAG標籤:失信 被執行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