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代索引法
所謂指代索引法將文獻集合中包含的事項或文獻集合中引出的概念用標引系統語言表達,並以可檢順序組織排列的方法。
運用索引法,可以編制二次文獻,為利用原始文獻提供指南。
該法的核心是標引。
標引既可以看作一個過程,又可以看成方法的綜合體系。
首先,標引作為一個過程,是分析知識記錄中的情報內容,並用標引系統語言表示情報內容的過程。
它包括兩個步驟名詞解釋:
第一,選擇文獻中可標引的概念
第二、用標引系統的語言表示這些概念,形成有序表。
標引作為方法的綜合體系則是指在標引過程中需要提出和運用一系列規則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