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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單和合同哪個為準

報價單和合同哪個為準

以合同為準。合同條款優先於工程量清單,所以,應以合同條款為準。工程量清單上的單價只是工程專案進行結算的依據。工程量以實際發生的量為準,計量價格以投標報價單的單價為準。因為工程量清單上的工程量是招標人的估算量,在實際施工時,合同工程量與實際發生的工程量可能不一致,但是結算價格必須依據合同單價。

通常來說,報價單不具備合同效力。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特定事項達成的協議,訂立合同需要有要約和承諾環節。

報價單只是一方向另一方出具的有關貨物或產品的價格表,其內容缺少要約或承諾的意思表示。

以買賣合同為例,合同最起碼要有:當事人和標的物,而報價單不具備前述內容。但是特殊情況下,如果名為報價單,實際上具備前述內容,且雙方均認可報價單的效力,也可能具備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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