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通訊電纜離地高度要求
1、在工程設計中,光纜應根據經濟合理性、技術可行性、執行安全等因素,來全面考慮,然後確定最優方案,也需要滿足安裝、維護和電纜放置的要求。
2、水平敷設的光纜距地面高度一般不小於2.5米,垂直的距地面1.8米以下應該加保護的金屬蓋,不過在電氣專用室內除外。光纖光纜敷設在裝置夾層或道路等要低於2.5米,需採取保護接地措施。
3、光纜、線槽及其支吊架在腐蝕環境中使用時。需採取防腐處理,防腐處理應符合工程環境和耐久性的要求。適用於耐腐蝕性要求或乾淨的地方,應選用鋁合金光纖光纜。
4、在有防火要求的區域內,應在電纜梯架、托盤內加入具有耐火或難燃效能的板、網等材料構成封閉或半封閉結構,並採取在光纜和支撐表面噴塗防火塗料等措施。整體耐火效能應符合國家有關規範或標準的要求。鋁合金光纖光纜不應使用在抗火效能要求高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