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臨時會議召開程式
經查閱,遇有重大事項,經企業領導人員、企業工會或三分之一以上職工代表的提議,都可召開職工代表大會臨時會議。召開職工代表大會臨時會議的程式等要求與正常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的規定一致。故程式如下:
一,籌備會議。
(1)確定大會的議題。
(2)做好宣傳發動工作。
(3)徵集和處理提案。
(4)準備好會議檔案。
二,預備會議。
(1)由工會向全體職工代表報告準備情況。
(2)思考大會主席團人選和民主選舉主席團的成員,而主席團名額依據職工代表人數來確認,大多是九到二十一人組成而這裡工人、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應該過一半。
(3)確定大會的議程。
(4)確認職工代表大會專門小組的設定還有組成人選的名單。
(5)聆聽代表資格審查小組對於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
三,職工代表大會通過大會主席團主持。(1)聆聽經理的工作報告,討論後在修改及補充後大會通過。
(2)聆聽專門小組報告。
(3)民主的評議行政領導。
(4)選出加強企業管理委員會的職工代表,還有通過專門小組的成員名單。
(5)探討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自身建設的相關規定和制度。
(6)通過大會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