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

当前位置 /首页/完美生活/心理/列表

养老院建设用地标准

养老院建设用地标准

养老院设计规范有基地选址应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临近城市医疗点,环境优美,远离噪声和污染源,地形地貌平整,不宜有过大、过多的高差,用地规模宜考虑远期发展。

主要出入口宜设在城市次要道路上,道路设计应简洁流畅,方便救护车、消防车及轮椅通行等。

1、

敬老院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满足供养对象在生活保障和照料护理等方面的基本需求

2、

敬老院的选址应符合当地规划要求,并应满足以下条件:

远离各类有毒有害污染源,与高噪声、高污染源的防护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

地形平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较好,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区

敬老院、老年养护院、养老院等机构养老服务设施 用地一般应单独成宗供应,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3公顷以内。出让住宅用地涉及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在土地出让公告和合同中应当明确配建、移交的养老服务设施的条件和要求。

鼓励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兼容建设医卫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5公顷以内,在土地出让时,可将项目配套建设医疗服务设施要求作为土地供应条件并明确不得分割转让。

TAG标签:养老院 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