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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流屏电池充放电试验规范

直流屏电池充放电试验规范

直流屏电池充放电试验标准:

1、当环境温度为25℃时,2V电池的最佳充电量为2.27V/pc。开始充电时,电流应限制为0.25×C10(A)。

2、在给电池充电之前,请使用万用表实际记录一次,测量实际电压与监视电压之差,然后每1-2小时测量并记录一次。

3、在电池充电过程中,如果单个电池的端子电压差大于+ 0.10V,则应对其充电,以使整个电池组平衡并均匀充电。

4、均匀充电采用低压恒压方式,充电电压为2.35?2.40V/pc,每个电池必须充满电并保持平衡。如果等电后电池无法正常使用,则在与电池组一起使用之前,必须先对其进行单独充电以使其恢复正常。

5、整个电池充满电后,可以将充电设备切换为正常操作。

直流蓄电池放电试验标准:

1、放电采用电阻恒流方式。

2、连接外部放电电路,并配置适当的监控仪表和放电电阻。

3、放电电流不超过当前10小时的速率。即,放电电流被控制为20A。放电容量必须至少为额定容量的80%。

4、放电时,应每1-2小时测量并记录一次电池的放电电流,总电压,电压和温度,单个电池的电压不得低于1.80V。

5、如果电池过多,则只能测试标记的电池,但在整个放电过程中应进行2到3次测试。电压急剧下降的电池需要特殊记录。

6、如果电池的电压在放电过程中异常下降,则应对此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更换为容量极低的电池。

7、电池组在放电后立即充电,不能无人看管。根据上述充电方法执行充电方法,直到充满电并且电池组恢复正常操作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