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礦渣處理要辦理什麼手續
工程棄渣,以及廢礦渣的再利用,首先需要申請使用權,某些棄渣會通過公開掛牌(拍賣)的方式出讓,競買人競得棄渣後,應按有關規定分別向國土、林業、環保、水利等部門辦理臨時用地、徵佔用林地、環評、水土保持等有關審批手續後方可對棄渣進行加工經營。
每個地區的政策不同,所以您可以參考當地的行業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礦山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礦山安全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中華人民共和國採礦許可證(正本、副本)、礦長安全生產許可證、礦長資格證、營業執照(正本、副本)
一、先到工商部門核名,二、到國土資源局辦開採證,三、到安全管理局進行審批。四、到環保局進行測評。五、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六、到税務部門辦理税務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