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矛盾定律
1931年,哥德爾提出了一系列不完備定理並予以證明:
①任意一個包含一階謂詞邏輯與初等數論的形式系統,都存在至少一個命題:它在這個系統中既不能被證明也不能被證否。
②如果一個形式系統含有初等數論,當該系統自洽(所有公理都不互相矛盾)時,它的自洽性不可能在該系統內證明。
1931年,哥德爾提出了一系列不完備定理並予以證明:
①任意一個包含一階謂詞邏輯與初等數論的形式系統,都存在至少一個命題:它在這個系統中既不能被證明也不能被證否。
②如果一個形式系統含有初等數論,當該系統自洽(所有公理都不互相矛盾)時,它的自洽性不可能在該系統內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