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對排屋小院規定 瑞麗範 心理 2.64W 大中小設置文字大小 1、首先,要看一樓住户業主的院子是否有產權。有的話,在自己的土地上合理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是個人自由,不是違法行為2、如果其所搭建物侵犯了相鄰業主的權力,則構成了侵權,可以依法提起訴訟要求拆除或改正3、假如其一樓院子沒有產權,則按照物權法和物業管理條例,任何搭建行為都是非法的侵權行為。4、但是,如果建築構成典型的違建建築,那麼轄區的城建執法部門是有義務予以阻止並強令其恢復原樣的,所以要在施工前和物業溝通清楚這一問題,避免後續產生此類問題。 TAG標籤:小院 排屋 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