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團結雙創建是指什麼
民族團結雙創建是指:                     (1)加快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逐步與全國的發展相適應。
   (2)大力發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社會事業,促進各民族的全面進步。
   (3)堅持改革開放,不斷增強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自我發展活力。
  (4)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大力培養少數民族幹部。
 (5)進一步加強各民族的大團結,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高度警惕和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違法犯罪活動。
深入開展創建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市活動,積極開展創建民族團結進步“好家庭”、“好辦公室”、“好院落”、“好小區”、“好巷道”等評選系列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