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用耕地建房哪一年建的要拆除
1982年《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實施時止,農民集體成員建房佔用的宅基地。國家為了保障農村土地資源,堅持執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厲杜絕濫用耕地、佔用建房等損害耕地的行為。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房、挖砂、取土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管部分們責令改正或治理,可以並處罰款等。
因此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屬於違法行為,房子必須被拆除。
1982年《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起至1987年《土地管理法》實施時止,農民集體成員建房佔用的宅基地。國家為了保障農村土地資源,堅持執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嚴厲杜絕濫用耕地、佔用建房等損害耕地的行為。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房、挖砂、取土等,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管部分們責令改正或治理,可以並處罰款等。
因此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屬於違法行為,房子必須被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