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犧牲玉帛中犧牲的古今異義

犧牲玉帛中犧牲的古今異義

古義:指豬牛羊等祭祀品

今譯:花費掉堅持信仰而死放棄、捨棄或損害一方的利益

解析: (1)犧牲,古代是指牛、羊之類用於祭祀的祭品,現代用來比喻為人民、為正義事業而獻出自己的生命。 譯文:祭祀用的牲畜、玉帛之類,從來不敢虛報數量,一定對神誠信。 (2)獄,古義是訴訟,今義指監牢。 譯文:大大小小的案件,我即使不能一一瞭解清楚,也一定根據實情來處理。 (3)可以,古代漢語中“可以”在多數情況下要理解為副詞“可”與介詞“以”的連用,是“可以用來……”的意思。現代漢語中的“可以”是一個詞,表示可能或能夠。 譯文:這是盡了本職的一類事情,可以憑這個條件打一仗。 (4)再,古義是“第二次”或“兩次”,現代漢語中用來表示事情或行為重複。 譯文:第一次擊鼓進攻時,他們的士兵鼓足了勇氣第二次(擊鼓進攻,士兵的勇氣)就減弱了第三次(擊鼓進攻,士兵的勇氣)就消耗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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