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杭州人才房申請條件為:
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級技術職稱者
具有碩士學位的副高級技術職稱者,持有中國護照,在國外學習並獲得國外碩士以上學位或回國後取得副高以上技術職稱的留學人員
享有國家政府特殊津貼、國家、省部級科技進步獎獲得者
獲全國優秀教師、國家、省級特級教師、國家級名醫生、省部級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以及體育、文藝等專業同等榮譽者。
2、以上人員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在杭落户滿5年或在杭落户並與用人單位簽訂五年以上工作合同(協議):
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35週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户:
申請家庭現有(或已有過)住房建築面積小幹48平方米(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