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反義詞
反義詞:隱瞞。
宣佈[xuān bù]
解義:
1、謂公之於眾。
例:《周禮·秋官·小司寇》:“乃宣佈四方,憲刑禁。” 鄭玄 注:“宣,徧也。憲,表也。”《漢書·司馬遷傳》:“ 遷 既死後,其書稍出。 宣帝 時, 遷 外孫 平通侯 楊惲 祖述其書,遂宣佈焉。” 唐 玄奘 《大唐西域記·屈支國》:“國王、大臣謀議國事,訪及高僧,然後宣佈。”
2、宣揚,廣為宣傳。
例:《後漢書·李恂傳》:“﹝ 李恂 ﹞後拜侍御史,持節使 幽州 ,宣佈恩德,慰撫北狄。” 宋 王禹偁 《擬陳王判開封制》:“爾其按千里之提封,觀萬夫之政事,肅清畿旬,考核吏官,撫育我黎民,宣佈我德化。”
3、流佈泄漏。
例:《宋書·顏竣傳》:“初,沙門 釋僧含 粗有學義,謂 竣 曰:‘貧道粗見讖記,當有真人應符,名稱次第,屬在殿下。’ 竣 在 彭城 嘗向親人敍之,言遂宣佈,聞於 太祖 。”
隱瞞[yǐn mán] 
解義:謂掩蓋真相不讓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