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武受過什麼刑
孫武沒有,應該是孫臏。
臏指的是膝蓋骨,而臏刑又作臏闢、臏腳還有臏罰。其中臏闢是斷足,臏腳是砍去膝蓋骨及以下部位,臏罰是剔去膝蓋骨。只能説非常的殘忍了。一般來説只會砍去犯人一邊的小腿,只有犯大錯的才會兩個小腿都砍斷。這種刑法是夏商五刑之一,據説到清朝才廢除,在古代非常有名的孫臏就被用了這種刑法。
孫武受過臏刑,即剔除膝蓋骨,使其不能行走。
孫武(約前545年-約前470年),字長卿,春秋末期齊國樂安(今山東省廣饒縣[24])人。中國春秋時期著名的軍事家、政治家,尊稱兵聖或孫子(孫武子),又稱“兵家至聖”,被譽為“百世兵家之師”、“東方兵學的鼻祖”。因受過臏刑,所以也叫孫臏。
史書記載,孫武因反對吳王伐齊,赤腳在蒺藜上行走,被扎得腳底流血,以此警醒吳王,伐齊就像赤腳在蒺藜上行走一樣,不會有好結果。
但吳王一意孤行堅持伐齊,損兵折將大敗而回,為南方的越國趁機復仇提供了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