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調查是由縣新農合監督科實施,詢問當時在現場的相關人員,或把患者送到醫院的的親屬,或受傷的具體地點,經過核實,符合報銷條件即可報銷。進行實地調查,以便了解是不是在報銷範圍,然後再根據當地的人口事實,確定外傷患者報銷的比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衞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